学工办是在公司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从事员工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能如下:
1.负责并统筹安排全院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;
2.负责学院本、专科员工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;
3.负责对学院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;
4.负责对学院新生的入学,学前教育,军训等工作;
5.负责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、毕业生推荐工作;
6.负责员工专职干部队伍、班主任及女生指导老师队伍的管理工作;
7.负责全院员工的综合测评、评先、评优等奖励工作;
8.负责全院员工的扶贫解困工作并组织安排贫困员工的勤工助学活动;
9.负责学院的员工活动经费、奖学金、贷学金、勤工助学金、学杂费减免金、临时困难补助等经费的分配和使用,并负责审核、发放及贷款回收工作;
10.在遵守学校制定的《员工管理条例》的前提下,结合学院特色,制定、修订学院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,报学院审议,审定后予以执行;
11.负责全院员工的员工证、校徽、假期火车票优待证等证件的审核、发放和管理工作;
12.负责全院员工的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;
13.负责全院员工的违纪惩处工作;
14.负责学院团学联、员工社团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工作;
15.负责学院员工的团建、党建工作;
16.负责组织员工开展文化、体育、艺术、科技等课外活动,丰富员工的课余生活,加强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;
17.负责全院员工的安全稳定工作;
18.负责对学院员工的突发事件(伤、病、打架斗殴等)的处理工作;
19.负责全院员工寝室的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;
20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