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室物资管理,保障员工管理、服务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物资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科室物资分为三类:(1)固定资产(2)家具(3)低值易耗品。
第三条 科室物资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制度,物资管理人员的职责是:
1、协助科室负责人制定或修订科室物资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。
2、负责处内物资的数量验收、建卡、上帐、办理领、退库手续。
3、定期检查物资管理、使用状况,认真总结经验,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,努力完善物资管理工作。
4、定期进行帐、卡、物的检查核对和统计工作。
5、部门借用物资、设备、家具等要办理手续方可借用,并及时归还。
第四条按制度规定和学校物资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物资申购、借用、转移、报修、报废、账务登记和定期清查注销等等各项工作。
第五条 按学校物资管理部门规定和处内实际情况,及时修订、完善物资管理办法。